长江学者奖励计划
李嘉诚基金会与国家教育部于1998年携手推出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」,10多年来,一直来为中国大陆延揽内地和海外的科研及学术精英,回国建设高校,藉以提高国家的教育水平和学术竞争力,并通过为国家培养顶尖的年青学术先锋,配合国家创新求变和推动改革的目标。该计划已开始于内地成功推广尊重知识和尊重人才的风气。
于计划展开的首阶段,基金会与国家教育部携手于3至5年内,在全国高等学院设立300至500个特聘教授岗位,自1998年8月开展计划以来,逾1400名教授获聘为长江学者。
特聘教授的申请及遴选工作每年进行两次。候选人先经学校遴选及推荐,再经由国际着名学者成立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,由个别院学与其签订聘约。
受聘人员在聘期内每年可获人民币10万元津贴,以及其院校按国家规定提供的福利和待遇。在受聘期内,取得重大学术成就或有杰出贡献的人员,可再竞逐每年颁发一次的「长江学者成就奖」。成就奖设有环境科学奖、信息科学奖、工程科学奖、数理科学奖及生命科学奖,各设一等奖一名,各得100万人民币;二等奖得主,各得50万人民币。
「长江学者成就奖」的奖励范围于2005年,由中国内地扩展至港澳地区的高校和中国科学院旗下研究机构。自2007年起,综合评奖亦改为学科性单项奖。
中国大陆和港澳地区高校的「长江学者成就奖」候选人,由学校直接向教育部推荐,而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机构的候选人,则由中国科学院向教育部推荐。